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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件事讓老百姓大藥房歡欣鼓舞,今後,他們到市州進行招投標,無需再經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認證,因為省藥監局已明確取消藥品、醫療器械招投標企業資質認定需經市州局簽署意見的環節。而在此之前,企業資質經過省級權威認證的老百姓大藥房,到市州進行招投標時,還要再經過當地市州藥監局重新認證一次,既麻煩又費時。
  通俗地說,行政審批就是行政機關通過“蓋章”、“發證照”等方式來批准、審核組織及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行事條件。必要的行政審批非常重要,經濟發展、項目建設、民生保障等都離不開行政審批的“門衛”作用。而過度、重覆、非理性、不科學的行政審批,往往會給企業或民眾辦事帶來麻煩,甚至容易助長一些部門或單位“吃拿卡要”等腐敗現象,背離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因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大幅削減行政審批項目作為新一輪改革的重中之重。我省嚴格按照中央的部署,以壯士斷腕的勇氣自我“奪權”、自我“革命”,使審批權該放的放,該減的減。
  措施之一:給行政審批“瘦身”。
  
  減少審批就是減少成本。如果一個企業遭遇新聞里報道的“審批一個項目需要出147個文件,跑33個政府部門,蓋205個公章”的情況,相信任何人都會望而卻步,經濟社會發展也會直接受到影響。
  近年來,我省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08年下放省級項目74項,2009年精簡年檢項目34%,2010年擴大縣市260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2011年、2012年又相繼銜接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的第五批、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並對省本級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
  這次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我省堅持“能簡必簡、能放就放”原則,不戀權、真放權、放實權,凡是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政府不再實施行政審批;凡是可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達到目的的事項,一律取消前置審批;凡是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被實踐證明無效的審批,依法先行先試予以清理。
  今年2月底,我省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出爐了《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一次性取消了核准權限21項,下放市州或縣市區政府10項。其中,把保留事項核准層級盡可能下移,除跨省、跨市州或跨流域,以及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理、垃圾焚燒發電等極少數敏感領域外,一律下放市州或縣級政府核准。對企業投資建設《目錄》外的項目,則一律實行備案制。可以說,放權的力度空前。
  行政審批事項的“瘦身”,給老百姓的生產生活帶來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以“出租車續牌審批”為例,這一審批權由省交通運輸廳直接下放後,長沙市立即舉行了“新增1000個市區出租汽車運力指標”聽證會,並決定於今年上半年全部投放到位,對緩解長沙市民“打車難”問題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措施之二:促行政審批“提速”。
  
  對於這次經清理後保留下來的審批事項,我省要求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減少項目審批的申報層級,規範審批要件。
  比如,以前到省發改委審批項目,需要提供七八個甚至更多的“前置要件”,報批者免不了要到處蓋章,來回跑動,這無疑拖延了項目實施進度。這次做出規定,今後凡是由省發改委審批或核准的一般性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只需要提交城鄉規劃審查、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4個前置要件,這樣一來,需要辦的手續減少了一大半。
  針對以往申報層級多的問題,這次省里對很多項目也實行了“扁平化”處理。如省里出台政策,今後縣轄區內企業投資項目如需省發改委核准或轉報國家發改委核准的,除少數需市州統籌平衡以外,可由項目所在地發改部門直接向省發改委申報,減少市州一級發改委轉報這一環節。我們千萬不要小看省掉一個市州審批環節,因為一個項目如果由市州辦理轉報文件,至少要經過科員、科長、分管副主任3級,一套程序走下來,沒有十天半個月很難搞定。
  同時,為提高行政審批速度,省里也想了不少辦法。如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時辦結制”3項服務制度,明確由首問責任人對審批辦理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審批部門對收到的項目申請資料,要在5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對於所有項目審批手續,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辦結,其中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要求在法定期限的基礎上縮短1/3以上。3項服務制度的實施,將使項目建設單位辦理審批手續的平均時間由原來的20天縮短到14天,為他們的發展贏得了寶貴時間。
  在審批方式上,我省也實行了全面“優化再造”,儘力做到簡便快捷。如變“多門受理”為“一門受理”,實行“集裝箱式”審批模式,推行“一號通”、“一表通”等審批新模式;對有條件的事項推行“網上審批”,開設重點項目“綠色通道”等,儘量減少群眾“往上跑”的時間。
   措施之三:讓行政審批“有序”。
  
  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後,容易出現“一放了之”、“一放就亂”的問題。在這一方面,我省積極通過改進管理辦法和織密監管網絡等措施加以解決。
  對於已取消的審批事項,省里要求相關部門和個人必須做好跟蹤銜接,加強後續監管督促,不能以行政審批項目已取消為由放棄職責範圍內的監管責任。例如投資擴建,以前主要是通過審批文件的事前把關,現在則要求政府部門在擴建過程中來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切實把應該管的事管住、管好。
  對於需要核准的事項,省里要求所有核准機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權限、程序和時限要求進行審查,不能“偷工減料”,更不能“放水”。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核准或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以防止將審批權異變成“私貨”與“口袋”政策。
  在以往由審批”變“核准”過程中,一些地方曾出現過“耍花招”,“換湯不換藥”的情況。如一些部門明著是下放審批權,暗地裡卻以核准、備案、評估、檢測、監製、鑒定及準運證、準銷證等名義搞“變相審批”。對此,省里將通過制訂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規範性與合法性評查、行政審批業務定期和不定期專項檢查、行政審批業務隨機抽查等方式,規範行政許可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努力減少權限下放後產生的監管風險。
  大道至簡,明政善為。輕裝上陣後的湖南各級政府矢志以大幅下放的權力換來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有力撬動湖南闊步實現新跨越。  (原標題:管住該管的 乾好該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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